为了加强教学督导工作,不断提高教师教学质量,助力“双高计划”建设和提质培优、职教本科等工程建设,根据学院有关规定,制定了《基础部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办法》。
本办法拟采用百分制赋分方式,对教师教学质量进行科学量化评价,具体办法如下:
(一)考核项目:
1、课堂教学(60分):每名任课教师在本学期第18周前,提交完整的一节课上课视频文件(40~45分钟);
2、教案(30分):包括电子教案和纸质教案,各占比15%;
3、信息化教学手段应用(5分):主要考核智能课堂应用情况,以学院后台统计数据为准;
4、其它工作(5分):包括期末考试出题、监考、阅卷,其中出题1分,监考1分,阅卷3分。
(二)考核办法:
1、考核项目中的第一项“课堂教学”考核将由9人以上的校内、外专家组成的评教小组,通过观看上课视频,每位专家按照学院制定的教学质量考核评价标准打分。统计分数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
2、考核项目中的第二、三、四项,由各教研室负责,在每学期最后两周时间内集中收集数据、考核赋分,并在学期最后一周分类提交每个教师的分数。
3、备注:
(1)每学期期末最后两周时间,基础部办公室负责组织专家小组评教打分、汇总核实各部门提交的各项数据;
(2)基础部教学督导小组负责本系部全体教师的教学质量综合成绩评定,并按照学院规定确定等次(前20%为A等、前20%-50%为B等、前50%-80%为C等,后20%为D等);
(3)外聘或内聘教师的考核分数由各教研室负责统计并提交给学院相关部门。
(4)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基础教学部
2022年3月18日